江西会计网-江西会计信息网-江西会计考试网-江西会计网上报名!

江西会计信息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会计实务 >

江西省首套房屋契税征收标准及缴税时间

时间:2017-11-02 08:29来源:江西会计网作者:江西会计网 点击:
江西省首套房屋契税征收标准及缴税时间 一、自2015年6月16日起,我省住房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其他契税的适用税率为4%。此次调整前全部为4%。 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

江西省首套房屋契税征收标准及缴税时间

一、自2015年6月16日起,我省住房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其他契税的适用税率为4%。此次调整前全部为4%。

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所购房屋能否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应根据购房时是否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条件来确定,普通住房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地税部门。

三、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江西会计网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