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慧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5年10月29日作出准予南昌慧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慧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6010077。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王宏伟。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王宏伟:110002493734,王湖江:110102050169。 六、注册资本:30万元。 七、经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406室、407室。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慧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