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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人告知书

时间:2017-01-22 12:11来源:江西会计网作者:江西会计网 点击: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人告知书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要求,为了顺应省级财政体制改革,经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对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管范围进行调整,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人告知书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要求,为了顺应省级财政体制改革,经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对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征管范围(具体见附件一)
    1.属地在南昌市内的省属企业,除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内企业地方各项税费,实行大企业税收管理,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负责征收管理,其余企业的地方各项税费,由南昌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2.属地在其他设区市的省属企业,原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下划各设区市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3.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规定的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组织税收收入入库。
    二、调整实施时间


    2017年1月1日
    三、纳税人在调整期间需要配合的工作
    1.2017年1月申报时间为:1月10日--1月申报截止日;
    2.申报地点:调整后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申报地点为省地税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456号);
    调整后由属地地税机关负责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纳税人请到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
    3.1月9日前配合调整后的主管地税机关做好网报和批量扣税协议的重新签订工作,未按时办理网报和批量扣税协议的纳税人需自行上门办理纳税申报;
    4.配合调整后的主管地税机关做好征管基础信息资料的核实补充工作;
    5.配合调整后的主管地税机关做好2017年以前的涉税遗留问题的核实处理工作。
    6.未尽事宜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具体咨询省局直属局联络人和各设区市局联络人(见附件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一、省属企业调整名单(分设区市地税局).xls
附件二、省属企业征管范围调整联络人(分设区市)
附件二
省属企业征管范围调整联络人(分设区市)

地税机关 联络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直属局 尚小平 86650795 18179191516
南昌市局 马云南 86616286 13970060266
九江市局 罗英 8112598 13879218668
景德镇市局 王金光 8519922 13807983568
萍乡市局 李江宁 6767099 18979955299
新余市局 黄彬 6429595 13677902209
鹰潭市局 葛星亮 6227547 15007013368
赣州市局 刘友彬 5160569 13907978269
宜春市局 朱春如 3930501 13907956128
上饶市局 诸文玉 8685070 13907936565
吉安市局 王华 8210666 13970614888
抚州市局 黄兴华 8213833 13907942050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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